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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住宅电梯使用及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浏览次数:1 次来源:BOB.COM    发布时间:2024-04-08 04:29:56

  9月1日,四川省《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为《管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范》(以下简称为《维保规范》)两部区域标准将正式对外发布,两部区域标准有利于解决当前全省电梯安全面临的问题。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省电梯保有量达18.5万台,每年电梯保有量还在迅速增加, 其中住宅电梯的保有量和增速远超于了别的类型电梯。住宅电梯的保有量占到了电梯总量的70%左右,增速也超过了别的类型电梯的增速。作为公众每日密切接触的电梯,其使用安全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保障电梯安全运作的维保质量也是长期公众关注的焦点。

  业主委员会电梯管理监督协调力度不够、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公司)管理上的水准低,加之电梯行业产能过剩、市场走落的背景下,众多电梯安装维修企业整体业绩下滑,制造企业加大转型力度,自保养增多,维保企业生存空间不断压缩,低价竞争、不规范维保、维保质量不高,造成电梯使用管理、维保纠纷投诉、故障率居高不下,甚至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为规范我省电梯使用管理、维保服务行为,逐步的提升电梯安全运行质量,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业主委员会有效监督电梯使用管理、使用单位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规范电梯使用管理、维保行为列为2016年重点工作之一,现批准发布了《四川省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四川省电梯维护保养规范》两部区域标准。新发布的区域标准对电梯使用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行为、业主责任义务、公众乘梯要求、维保单位加强企业质量提升、按标准开展维保项目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管理规范》用标准的方式,规范了电梯使用单位在对电梯进行使用管理的基础要求。标准从使用单位确定的原则、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变更交接、资金保障、设备设施保障、选择维保单位等7个方面规定了使用单位的基础要求。其中还有很多创新元素。如:4.1.3.3规定:“同一使用单位管理的大型物业区域,每四十台电梯应至少配备一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既考虑了物业使用单位在电梯安全管理中的投入,又以电梯使用单位在开展安全巡查、日常管理中的工作需求,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人数配比,对电梯使用单位在管理中要求更细化、更明确;而在电梯使用单位中不仅列举了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中要求使用单位管理制度必须包含的9项内容,而且还对新建住宅楼盘在集中装修期的制度和管理要求作了规定,既溶入了实际电梯使用的需要,也对电梯损坏更集中的装修期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规范在电梯变更交接、资金保障、必要的设施保障等,都是第一次写入标准,让电梯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管理宽泛、管理不明确问量,针对性的规范使用单位管理行为,对提升电梯安全管理上的水准、落实各方管理责任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电梯使用单位确权与作用的发挥,责任义务的履行是确保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的门槛,也是对住宅电梯的使用管理和安全运作有着重大的影响。

  《管理规范》第一次将电梯所有权人(业主,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责任义务写入标准。标准的发布,让业主知道,他们不仅是电梯的所有者、使用者,而且还要对电梯的使用、管理、维护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此外《管理规范》还第一次用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作为在解决业主、业主委员会、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之间纠纷、投诉的解决措施。

  规范还对电梯使用单位行使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事项、程序和标准做细化明确,规范从安全管理各环节详细列举了10项住宅电梯使用管理工作事项。

  规定了住宅电梯使用单位面临这些管理工作时的步骤、要求、标准和方法,并且通过附录表格的方式将这些要求和方法具体化、明细化,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如:日常巡视和自行检查,规定了“使用单位应落实人员,每日进行电梯的日常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并列明了日常巡视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此外,为加强电梯安全的警示性提醒,规范规定了“使用单位理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标志”,明确规定了应该贴那些必要的安全标志,具体粘贴位置,具体样式等等。

  电梯维保是保证电梯使用安全的重要环节,它贯穿于电梯使用的全过程,并必然的联系到电梯的常规使用的寿命,《维保规范》的编制对我省电梯维护保养起到非消极作用,既能通过规范的贯彻实施解决我省电梯维护保养面临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又能规范我省电梯维保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

  《维保规范》对维保单位资格要求进行了明确,对注册地不在四川省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四川省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明确了至少应设立1家分支机构,并负责对在本省范围内的维修保养施工点的管理。规范列明了分支机构应具备法人机构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应明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和对授权的设备类型、施工类别(指安装、维修、维修保养,下同)、技术参数、区域范围等权限的限制;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和仓库的总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同时分支机构人员要满足至少3名持证作业人员、实际从事维保工作的技术工人数量应满足所承担维保电梯的要求、持证人员应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保,且持证人员应是常驻人员,且常驻地是唯一的。同时分支机构还应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检测仪器,与维保电梯的规格和型号相适应的作业指导文件及质量记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文本。规范还要求分支机构设有24小时值班的电梯维保服务热线。

  《管理规范》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异地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设立办公场所向市(州)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告之要求做细化,统一。规范明确开展维护保养工作的单位要统一向当地监管部门提供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人员资格情况,需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必备设备、设施、工具仪器、固定办公电话,同时还要求异地开展维护保养行为的企业健全能覆盖所在区域维保活动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向当地监督管理的机构报告所在区域拟维保电梯清单。

  为保证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规范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借鉴省内外经验,结合电梯新旧程度、层站、速度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电梯维保人员每人每月维护保养台次,即每人每月以30台维保量为最适宜人机比.

  《维保规范》对维保的安全管理也做了明确规定,要求:进入维保现场首先应确保安全防护、信号和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所有施工安全标志、须知、需要注意的几点和操作说明必须明确清晰;在维保现场要设置安全护栏和标记,确保维保人员出入和工作环境安全。有很大成效避免了各种安全管理隐患威胁维保人员生命安全。

  对维保合同的规范是《维保规范》的亮点,使用单位理应当委托取得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做维保,维保单位应根据电梯的运行、技术状况,将维保的内容和执行标准及要求;维保时间频次与期限;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故障报修与应急救援抵达时间;备件更换和质保等条款等方面纳入维保合同,确保双方因电梯故障等原因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随着两部标准的发布,省质监局将在全省全面宣传贯彻《管理规范》、《维保规范》,以“破和立”的要求和目的来展开宣传,通过破除一些不当观念和行为,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引导广大电梯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乡镇、街道安全管理人员强化现代管理意识,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引导广大电梯使用单位树立服务标准、提高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引导电梯维护保养企业、使用单位以标准致胜、强化自身实力,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落实各项法律和法规规定,以标准引领行为,以“实力”突破市场;引导电梯使用单位、维保企业加强作业人员管理,逐步的提升作业人员能力素质,强化电梯管理中的行为操守,努力确保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田”有章可循,按章施管;引导业主、业主委员会、使用单位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为此,省质监局将在全省开展以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为主要对象的宣贯活动,达到两部标准被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各地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并同步在全省开展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授牌,推动全省电梯使用管理上的水准升级提高。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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